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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恨 透
 
共產=我的就是大家的
 
大家=呷好鬥相報→冒出很多裝熟的人
 
我負責出錢+買+保管+維護+折舊算我的+弄壞自認倒楣;大家負責用到爽
 
救急OK沒問題;自己人來借可隨便拿去用;我爽大家爽
 
借到後來提供變義務!還不能沒有帶!真是豈有此理的火冒三丈大不爽
 
借了,我不爽,大家爽
 
不借,我暗爽,大家不爽
 
不爽借,就不借,被罵小氣鬼也不爽
 
不爽借,還是借,大家看我的臉色更不爽
 
大家不爽=我不合群→起公憤=每個人都不爽
 
結局還不是有求必應,每次給愈來愈多的大家用到爽
 
大家得了便宜還賣乖;小美人魚賠了夫人又折兵;幹嘛花錢買臭名;只讓大家爽
 
說穿了其實到最後,根本沒有任何一個人在爽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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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的不拘小節,全新沒拆封未使用過的數位相機甚至DV都肯大方出借了,更何況是其他小物,我根本不會放在心上!氣不過的是倫理、制度、禮貌、尊重、原則、工作態度的問題。
 
現在單位沒有的財產不代表永遠都不會有;若為公務必需品,請業管承辦人自行以小額採購申請,執行者不向上反映提需求,上面怎麼會知道我們缺什麼?
 
如果是我,我一定會主動上簽爭取(不然就自己買,我也是因業務需要而掏腰包自備的),而不是每次要用時都要看別人臉色跟人借。可惜這件事我不能撈過界。
 
而,很抱歉,我現在就是那個擺臉色的人。因為我發現我的熱情贊助到最後全變了樣!給大家方便當隨便,該做的動作都忘記了。
 
還是歡迎自己人來借,我完全沒有對自己人生氣,你們不要誤會囉!
 
至於哪些人是自己人,請自行定義吧。
 
事情如果沒獲得解決,我寧願買一個全新的捐出來,真的沒多少錢,↑前面提過,氣不過的是倫理、制度、禮貌、尊重、原則、工作態度的問題。(但不要放在我這裡,要用都找我,講難聽點:干人事什麼鳥屁事啊!)
 
總之,這種感覺真的非常非常地差勁!!!!!混帳!!!!!
 
 
 
持續胃痙孿中。。。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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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魚子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